为保证旌阳区顺利通过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,根据德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德阳市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督查工作的通知》(德城环治发〔2015〕8号)以及区委、区政府的有关要求,旌阳区供销社积极组织人员,落实责任,认真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查工作。
4月14日,旌阳区供销社与德新镇有关工作负责人组成联合督查小组,来到德新镇金玉村、龙泉村、文泉村、长江村等村社,通过采取现场核查、走访群众、查阅资料等方式,对照验收标准,开展入村现场核查评价。对督查中发现的能及时解决的问题,进行现场督促整改;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,督促村社负责人限期整改,落实好整改责任。
督查工作将在近期继续开展,走访督查德新镇每一个村组。发现问题,督促在规定期限内整改。